人物:花砚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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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砚樵(艺名)原名叫曹雅文。1928年3月出生于天津市侯家庄,2008年8月去世。
花砚樵曾任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北分会会员,三河县第二、三届人大代表,三河县评剧团主演、业务团长。
花砚樵5岁学艺,10岁登台演出,14岁担当主演。花砚樵对评剧爱派从心眼里喜欢,偷偷摸摸去剧场学习爱派、模仿爱派。
爱莲君见花砚樵学艺实心实意,对自己也十分敬重,于是就把爱派的基本要领毫无保留地传授于她。爱莲君有时腾不下手来,就让她的大弟子爱派传人莲小君替她做示范。
花砚樵在师父、师姐专心辅导和精心培育下,很快掌握了爱派的高弦低唱、行腔婉转纤巧的特点,继承了爱派以唱苦戏为擅长的风格。
花砚樵爱派代表剧目有《孔雀东南飞》《陈三与五娘》《李香莲卖画》《于公案》《啼笑因缘》等十几出戏。尤其在《于公案》中演唱的一曲“八月中秋雁南飞”,简直跟师父唱得一模一样。若是不见其人,就好似爱莲君在唱,大受追捧。
1957年,花砚樵应邀来到三河县评剧团任主演,1983年退休。当时,三河县艺委会研究决定,让花砚樵把爱派评剧加以整理,让她担任辅导教师,对青年演员进行培训,以避免爱派失传。花砚樵认真传帮带,一对一培训辅导,使爱派艺术得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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