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杨长春
杨长春,男,陇剧作曲。
1963年8月至1984年5月在庆阳地区剧团文工团工作;1984年5月至1987年12月在庆阳地区艺术学校任教;1987年12月至1992年10月在庆阳地区秦剧团任作曲、指挥;1992年10月至2002年3月在甘肃省陇剧团工作,历任业务科科长、副团长;2002年3月至2014年9月在甘肃省文联工作,历任省音协副主席、甘肃省剧协专职副主席、常务副主席;2014年9月退休。
杨长春同志长期在甘肃省宣传文化战线工作,为繁荣甘肃省文艺事业作出了贡献,主持甘肃省剧协工作以来,话剧《兰州人家》、豫剧《山月》、京剧《丝路花雨》连续入选第八、九、十届“中国戏剧节”,甘肃剧协荣获“优秀组织工作奖”。曾为近200部舞台及影视剧目担任作曲、指挥,作品多次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得奖励:新创现代陇剧《胡杨河》获庆祝建国50周年及全省戏剧调演作曲一等奖;大型历史陇剧《敦煌情》获“第二届中国秦腔艺术节”作曲一等奖;新编现代陇剧《黄花情》(合作)获“第七届中国戏剧节”最高奖——优秀作曲奖;作曲的大型现代秦剧《百合花开》获第十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得甘肃省艺术人才银飞天奖,首届甘肃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等。
曾任甘肃省文联副主席、甘肃省戏剧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甘肃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为一级作曲。
2023年在兰州逝世,享年70岁。[1]
参考文献及注释
- ^ https://mp.weixin.qq.com/s/9q7CUBhtyExhlPt19pz2xg 甘肃省文联原副主席、甘肃省戏剧家协会原常务副主席、甘肃省音乐家协会原副主席杨长春同志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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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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