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马彦祥对北京市国剧公会及经励科进行访问调查并着手取缔经励科
时间:1950年1月,农历庚寅年
马彦祥对北京市国剧公会进行过多次访问调查。通过当时国剧公会负责人的介绍,以及与程砚秋、荀慧生、尚小云、于连泉、杨宝森、奚啸伯、裘盛戎、叶盛章、徐东明等较为熟识的京剧演员的交谈,使他了解并掌握了国剧公会的性质、历史、组织形式、会员情况和北京旧戏班社组织等情况。
马彦祥发现旧戏班社内部的主要矛盾是经励科和广大艺人的矛盾。经励科包揽着艺术生产和经济分配大权,掌握着广大艺人的命脉,他们和前台(戏院)相互勾结,从中剥削渔利。经励科实为旧戏班社的大痈疽,如不予以铲除,对戏曲发展事业是不利的。原来凡在北京搭班唱戏的或在班社中担任一定工作的演职员,都必须是公会的会员。会员必须是正式拜过师,即有正式师傅传授的艺人。入会时要拜“祖师爷”。主要演员还得给“祖师爷”挂匾。入会以后,按照他所从事的性质归入各行各科。各行各科都有“头头”管辖各行、各科的事务。它的组织形式具体叫做“七行”、“七科”。“七行”是生行、旦行、净行、丑行、武行、杂行、流行(跑龙套的)。“七科”为经励科(一般称管事的)、交通科(即摧戏的)、音乐科(即场面)、容妆科(即梳头桌)、剧装科(俗称管箱倌)、盔箱科(也叫箱倌)、剧通科(俗称检场的)。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情况,他通过国剧公会,分别召开了主要演员、一般演员以及各行各科从业人员的座谈会,前后大约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开了二十多次座谈会,对有些人还采取了个别访问、交心的方式和他们接触。
由于解放前马彦祥个人与戏曲界的一些演员有过交往,这是他进行深入调查的一个有利条件。开始演员们似乎还有些顾虑,经过马彦祥一再详细阐述党对戏曲改革的方针政策,使他们逐渐懂得了党和人民政府是真正关心和重视戏曲改革事业的,戏曲改革的目的是要把戏曲事业搞得更好。对于那些中下层演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则耐心开导,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这些处于戏曲界底层的受剥削最重的从业人员,对于革命的道理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也比较容易接受。他们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初步揭露了旧戏班和旧戏院存在的黑暗内幕。其中问题最复杂而且性质最严重的就是进行中间剥削的经励科。经励科有大经励科与小经励科之分,班社里统称之为“管事的”。小经励科大都是为大经励科跑腿办事的人。大经励科控制着演员(甚至主要演员)的命脉。例如一个演员想在北京组织一个戏班演戏,他首先得先邀请一个经励科来替他组班。不通过经励科是组不成班的。经励科根据这个演员的具体条件,主要是叫座能力大小,可以接受组班任务,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所有的经励科都不愿意为这个演员组班,那么这个演员就永远不可能在北京演出,当然这种情况也是很少有的。当经励科接受了一个组班任务之后,他就根据那个演员的戏路子和他叫座能力大小等各种条件,去调配组织一个相应标准的剧团。主要演员没有经励科,固然演不成戏,经励科不约一般演员,一般演员也搭不上班。这样,全北京市京剧艺人的工作安排,无疑全部操纵在少数经励科手中。因此,一般演员(包括各科、行的从业人员)为了保障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得不团结在一起组成了各色各样的小组来抵制经励科。经励科要约哪个演员时,他必须把这个演员所在的小组中的其它人员一块约了去,不然,他就约不到那个他打算约的演员,也就无法完成组班的任务。一旦剧团组成后,哪天公演,在哪个剧场演出,都须由经励科出面与剧场联系安排。剧场想联系哪个剧团演出,都须跟经理科商量。
因此无论主要演员与一般演员(或其它工作人员)之间,班社与剧场之间,如果中间没有经励科作为媒界,一切演剧活动就根本无法进行。像李宗义,在1947年春天,应邀参加了四维戏剧学校演出田汉新编的历史剧《琵琶行》,事先未征得他班社里经励科的同意,结果在《琵琶行》演完以后,经励科不为他安排演出竟达半年之久(原来他每星期照例要出演两场)。有些业务水平也很不错的一般演员,因和经励科关系没有搞好,而终年闲居搭不上班的也大有人在。经励科不仅决定班社的存活与否,更兼掌握着班社的经济分配大权。班社经济收入的唯一来源是演出。当时北京戏班的经济分配,除个别“共和班”外,绝大多数都是采取“劈分制”,即先定一总分数,再定出各演职员每人应得的分数,然后按分数的比例来分配全部营业收入。如果全团收入定为一千分,某一演员的所得为十五分,则他能得到总分的千分之十五;假定这场收入为四百元的话,那么他的所得就是六元。班社从来不单独设会计,这项分配工作就是由经励科承担的。分配方案并无明文规定,全由经励科一手包办,这就给经励科从中渔利造成机会,以致弊端丛生,如:
一、每个演员该定多少分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也不经过大家协商评议,全由经励科规定。他在决定各人分数时,事先并不征询个人意见,也不通知本人;而演员似乎也很少提出异议,即或有意见,演员也不会当面提出,因为这样做,会立刻影响到自己的前途。演员表示意见的方式,一般都是以“请假”为名退出班社,经励科也心照不宣。如果想挽留这个演员,方法很简单,只要暗地给他增加几“分”就解决了。
二、班社都是当天演出当天分钱(后台称作“份儿”)。分“份儿”时,经励科根本无须向大家公布收支帐目,他只是把每人应得的“份儿”,一笔一笔用纸包好。当演员演完戏离开后台时,把纸包塞给演员,演员也从不当场打开看看是多少,照例心照不宣地收下了。
三、演员相互之间也从不打听对方的“份儿”是多少,因此也就无人了解整个分配是否合理的问题。
上述种种现象之所以能产生主要在于艺人之间互不团结,互不信任,只考虑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经励科正是利用这点得以操纵一切,攫取了班社里这一特殊权力。但是经励科对主要演员,却是十分“忠实”的(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像前述李宗义的事情)。因为他离不开主要演员,没有主要演员就没有经励科。他是依靠主要演员而存在的,因此,他必然要勤恳地为主要演员服务。像经济分配问题,全班没有人了解底细,可是主要演员的心里是有数的。每次分“份儿”之后,经励科照例须开一张详细清单(叫做“卡子”),送给主要演员备案。主要演员看了“卡子”,一般是满意的,因为经励科给他的“份儿”总是比他预料的多;有时上座并不好,估计拿不到多少“份儿”,结果却常常意外地使他感到满意。这样的经励科在主要演员心目中,就是“会办事的”。至于其它人员如何分配,主要演员是从来不过问的。正是由于这种复杂而微妙的人事关系,所以经励科在班社里可以为所欲为,有持无恐。
在对旧班社内部组织结构及分配制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后,马彦祥得出的结论是:侵犯艺人权益、进行中间剥削的经励科,是造成广大艺人不幸的根源,必须予以取缔。他把这个调查结果向局领导做了详细汇报,提出:“不取缔经励科,广大艺人就不能得到真正的翻身解放。”局领导也同意这个看法,但又考虑到,旧班社、戏院的制度改革,做法必须要慎重,因当时他们对戏曲界情况了解得还不十分细致,同时艺人的思想觉悟还没有普遍提高,艺人对经励科的看法也不一致,身受其害的,就反对;也有认为经励科也不一定那么坏的;有人更认为取消了起核心作用的经励科,班社就无法进行活动等等。因此,局领导认为取缔经励科的时机尚未成熟,还要更深入地掌握情况,并要进一步研究出在经励科取消后,以什么方式取而代之,使剧团能继续进行活动。
马彦祥彼时身兼大众剧场的经理,工作重心自然是在大众剧场,几乎每一天都要和各班社的经励科打交道,这就给了他一个有利的条件,使他借各班社在大众剧场演出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经励科的情况。1950年1月底,他向各班社提出一个要求:凡在大众剧场演出的剧团,都请他们把当天的“卡子”抄送一份给剧场以便了解情况。这个要求提出来以后,使经励科惊恐万状,深怕因此暴露了他们的内幕,于是各班社经励科一齐约定,都不安排他们的剧团到大众剧场来演出,实际是联合起来封锁大众剧场。一时,除了戏曲改进局直属的京剧院和谭富英的太平剧社外,其它班社都不到大众剧场来演出,大众剧场常常出现空场的现象。经励科妄图以此向大众剧场施加压力,迫使大众剧场向他们妥协。大众剧场不予理睬。
恰好那时,话剧界的老前辈洪深先生正在为北京市妇女生产教导院的学员(被解放的妓女)排演一出描写妓女被解放的话剧《千年冰河开了冻》,于是马彦祥和洪深先生商量,请他把这出戏排出来,安排在大众剧场演出。洪深先生答应了要求,并要马彦祥帮他排戏,很快把戏排好,随即在大众剧场演出。《千》剧的上演,想不到很叫座,连演一个多月,上座始终不衰。大众剧场不再空场,而那些过去经常在“大众”演出的班社,却因此失去了一个演出条件最好的剧场(当时大众剧场是北京市座位最多的剧场)。就在这段时间内,马彦祥曾收到好多封匿名信,对他进行恐吓、谩骂,甚至有人给他家里送来十二把菜刀,以示威协。他没有被这些卑劣的手段吓倒。当时组织上对他的安全极为关切,特地安排了警卫员每晚跟随他到剧场上班,以防意外。坚持斗争的结果是经励科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们并不真想放弃这个座位最多的剧场,最后不得不请人出来圆场,要求重新安排他们的班社在大众剧场演出,并同意将演出“卡子”抄送给剧场一份。至此,斗争的第一个回合大众剧场取得了胜利(在马离开“大众”时,将保存的一百多份“卡子”,全部移赠给当时的戏曲研究院,作为重要的戏曲资料保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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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1-01-14
编辑整理:马思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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