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文化部发行《关于国营剧团试行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的通知》
时间:1956年12月14日,农历丙申年冬月十三日
9月上旬,文化部指定马彦祥与中国剧协委派同志,共同起草《关于国营剧团试行付给剧作者剧本上演报酬的通知》,马彦祥初稿亲自执笔,在起草过程中,曾与在京的剧作者和各戏剧团体的负责人多次举行座谈,广泛地交换意见,后经中国剧协和文化部反复修改而定稿。文化部于本日发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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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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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8-01-20
编辑整理:马思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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