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河南省豫剧一团与郸城县艺术团实行双向交流冠名合作
时间:2006年9月20日,农历丙戌年闰七月廿八日,上午
河南省豫剧一团与郸城县人民政府在郑州举行签约仪式,就省豫剧一团与郸城县艺术团实行双向交流冠名合作达成协议。河南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认为,此次省县两级艺术团联姻将为农村文化建设输入“新鲜血液”。
当时大多数省级专业艺术团体人才济济,但由于演出空间小,许多好演员有能力却无法施展;而基层艺术团体演出市场空间大,却缺少各类优秀演职员,群众看不到好戏。此次合作能使双方取长补短,达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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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剧 | 河南省豫剧一团 |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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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6-12-03
编辑整理:小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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