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事件:文化部公布第一期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名单


时间2006210日,农历丙戌年十三

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期11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名单:中国京剧院、北京京剧院、天津京剧院、上海京剧院、湖北京剧院、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山东省京剧院、云南省京剧院、沈阳京剧院、黑龙江省京剧院、江苏省京剧院。

同时评选出的17家省级重点京剧院团分别是:重庆市京剧团、大连市京剧团、陕西省京剧团、河北省京剧院、甘肃省京剧团、浙江京剧团、湖南省京剧团、吉林省京剧院,福建省京剧团、山西省京剧院、青岛市京剧院、武汉市京剧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京剧团、成都市京剧团、贵阳市京剧团、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和宁夏京剧团。这些是基础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院团作为建议提名,由相关省、市决定是否作为省级重点京剧院团予以扶持。

根据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的精神,为保护和扶持京剧艺术,积极推进京剧院团体制改革和内部机制的改革,文化部于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31日,组成四个专家小组,分别对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37个京剧院团进行全面评估,并最终确定11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

文化部原拟在全国范围内确定10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经专家组评估和投票,并经文化部认真研究,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同时探索京剧院团走企业的道路,除原定10个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外,特增加江苏省京剧院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尽管评估专家组指出江苏省京剧院目前存在着“四梁四柱的演员还未形成,缺乏在全国有影响的领军人物的培养”、“近年来剧院缺少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剧目创作”等问题,但江苏省京剧院毕竟是目前国有京剧院团中率先转企的京剧院团,在面向市场和演出经营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鼓励和倡导。

对已经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京剧院团,文化部要求其针对这次评估验收过程中所显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同时,实行以三年为周期的再评估再验收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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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6-02-12
编辑整理:小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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