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事件:北京华乐戏院更名大众剧场


时间194912月,农历己丑年

本月上旬,戏曲改进局将文化部交给管理和使用的华乐戏院,更名为大众剧场。

鉴于解放前夕北平戏曲舞台上存在的种种混乱现象,为建立戏曲舞台新秩序,华北人民政府在建国前(文化部挂牌前)就特设了戏曲改进局,任命了田汉为局长,杨绍萱和马彦祥为副局长,马少波为党总支书记,负责这一任务。戏曲改进局的业务机构设有四个处:编审处、艺术处、辅导处、曲艺处。马彦祥分管辅导处,主要负责“改人、改制”的任务。戏曲改革的基础工作是改制,而改制的第一个回合,是围绕改造旧戏园——华乐戏院进行的。

华乐戏院坐落在北京前门外鲜鱼口内,这是老北平一个较大的戏院,一些主要的京剧班社和著名演员都经常在这里演出。北平一解放,华乐戏院即被军管会接管,建国后移交文化部,由戏曲改进局管理使用,并更名为大众剧场,委任马彦祥兼任大众剧场的经理。马经理也就自然成为新北京的第一个国营剧场的首任经理。

1950年初,马彦祥经理偕辅导处的两名干部来到了大众剧场。两位助手,一位负责职工学习和剧团辅导,一位主管剧场的总务工作;他本人主要抓剧场的经营管理业务,掌握各剧团上演剧目的情况。

马彦祥等做了以下的一些工作:

一、从改革旧剧场的经营管理入手:经过初步的调查了解发现,原华乐戏院旧的职工队伍的成分十分复杂,其中有把头、流氓、帮会头子各色人等,无所不有。戏院演出时,场内秩序混乱之极,根本不是欣赏艺术的场所,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再深入到戏院的内幕,进一步认识到,革除进行中间剥削的经励科制度才是关健所在。面临着错综复杂的矛盾,这里既包括着前台(戏院)与后台(旧戏班、社)、广大艺人与经励科之间的矛盾,又包括新的国营剧场与旧戏班社之间在民主管理制度与封建剥削制度方面的矛盾,而这正是“改制”工作的主要矛盾。经过反复分析研究,他们确定了以改造华乐戏院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改制工作的方针。方针既定,清理整顿职工队伍,树立剧场新秩序,即成为大众剧场“改制”率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一设想,在得到了戏曲改进局领导的赞同和支持后,便开始分步骤地予以实现。

甲、取消“三行”:原华乐戏院旧有职工约五六十人(包括“三行”及所谓“看座儿的”)。他们名义上是剧场职工,实际上又不是剧场职工。说他们是职工,是因为他们在剧场里工作,他们负责剧场内的清洁卫生和各种杂务,演出时为观众服务;说他们不是职工,是因为他们不是剧场雇来的,也不从剧场领取工资,他们和剧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这是旧社会服务行业的一种特出现象。原来旧社会剧场中有所谓“三行”:一是小卖行(在剧场里出售糖果食物的);二是茶水行(在剧场里卖茶水的);三是手巾把行(在剧场里打手巾把的)。这三行在剧场里都很赚钱,办法是各行把头交付剧场一笔相当数目的的押金,取得承包某行的营业权,然后他再招徕一些人(大都是把头的亲戚朋友),把这一行的业务交给他们去经营。这些认为了得到这个职业,每人也得给把头交付一笔保证金,然而相当客观的营利所得就全归他们自己了。这三行人员总计约有三十人左右。此外,还有近二十人是所谓“看座儿的”。他们的职责是专门带观众入座他们没有固定工资,主要是靠卖票向观众索取“小费”。旧社会的剧场虽然也设有售票处,观众可以直接从那里买票,但是场内较好的的座位,大部分掌握在“看座儿的”手中。他们总是在剧场对外售票前把好票先提走,开戏前临时在剧场门口兜售,以向观众索取“小费”。例如价值一元的戏票,他们一般总要多收二、三、角或四、五角不等。有些观众为了得到较好的座位,也情愿多付一些代价;尤其是一些老主顾,因为与“看座儿的”比较熟悉,即便在开演后二三小时才到剧场,也能够得到好座位,因此这些人所付的“小费”往往比普通观众更多。“看座儿的”这种“小费”收入,少则每月三、四十元,多则可达百余元。上述这些人,实际上是在剧场里做生意,从观众那里获取非法利润。在摸清上述种种情况的基础上,马彦祥等决定首先从取缔“三行”入手,清理职工队伍。召开了全场人员大会,宣布了这一决定,并且明确规定,原有“职工”一律重新登记,根据情况再甄别录用。这一断然措施,自然会引起把头的不满和反对,他们联合起来向剧场领导提出抗议,理由是“人民政府不能任意解雇职工”,个别分子气焰嚣张,甚至到区人民政府控告剧场的这种做法违反人民政府的政策。这场革旧布新的斗争十分激烈。区人民政府派人来剧场了解情况,马彦祥向来人详细介绍了“三行”的情况,说明了“三行”的性质,指出他们对剧场的抗议是毫无道理的,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是剧场的职工,也就根本谈不上解雇不解雇的问题。国营剧场里面怎能容许私人在场内随便营业图利。所以,取消“三行”不但没有违反政策。而恰恰是符合人民政府政策的。区人民政府据此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至此,那些挑头闹事的人才无话可说。取消了“三行”,经过甄别,大众剧场录用了二十多人,其余一律遣散。被录用的人员则一律改为固定工资制,并制定了正规的职工上下班和学习制度。剧场另设饮茶处,免费供应茶水;于场外设了小卖部,由剧场自营。手巾把最不卫生,坚决取消。“看座儿的”也一并废除,剧场改为对号入座,由专职服务员带领观众入座。这些办法的付诸实施,使得早来的观众可以买到好的座位,剧场秩序有了很大的好转,观众可以坐在那里比较安静地看戏了。

乙、缩短演出时间,建立演出中间休息十分钟的制度:解放初期,戏曲剧团的每场演出时间都要到四个多小时,时间很长。为解疲乏,戏演到中间时,观众总要出去散散步,透透气,休息一下,这样人们走进走出,影响别人看戏。为此,大众剧场试行了演出中间休息十分钟的制度。这一新规定,得到了大部分观众的赞同与支持,只有少数远道来的观众认为这样就延长了散戏的时间,对他们诸多不便。根据这一情况,剧场又和剧团商议,尽可能每晚演出时间限定在不超过三小时左右,连同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半小时。这样做,既照顾了远道的观众,又可使观众不致因散戏太晚而影响了第二天的工作。也有极少数的观众觉得中间休息别扭,影响看戏。但剧场还是提醒剧团,注意掌握在演出整本大戏时,不要因中间休息而影响了剧情的连贯性。逐渐这部分观众也就习以为常了,演出中间休息十分钟的做法终于形成一种制度。

丙、试行谢绝观众携带婴幼儿入场的办法:经过前述措施的实行,剧场内的秩序已大为改观,但由于观众习惯于携带婴幼儿看戏,所以场内仍显嘈杂。大众剧场又采取了谢绝携带婴幼儿入场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开始,剧场事先在节目单上作文字说明;演出休息时,又通过扩音器反复进进行口头宣传。但还是有不少观众携带婴幼儿前来看戏,问题仍然得不到彻底解决。这样剧场就进一步在隔壁设了一个临时托儿所,遇有抱着婴儿来看戏的观众,就动员他们把孩子放在临时托儿所,免费“入托”。此外,如果观众愿意放弃看戏,剧场除照退票款外,还补偿他们的往返车资。尽管剧场想出了这些力图解决矛盾的办法,但是有些观众囿于旧习惯势力,仍不满意,埋怨说:“就你们大众剧场花样多。”面对这种现象,大众剧场只得暂时放弃了这项措施,改从医学卫生角度出发,反复向观众宣传“携带婴幼儿看戏,有碍儿童健康”的道理,启发观众要多为孩子的健康着想,主动改掉这一旧习惯。经过一再宣传,逐渐就没有人再携带婴幼儿来看戏了。在此基础上,剧场才把“三尺以下儿童谢绝入场”作为一项制度定了下来。此后,北京市乃至全国各地的剧场都采用了这一办法。

丁、拆除楼座的包厢,一律改为散座:解放前旧剧场的座位,既有供普通观众坐的散座,也有专供有钱的人坐的要价昂贵的包厢。这些包厢一般设在楼上正中和两旁,有的用栅栏隔开,也有的单独构成房间的形式,其中设有五到七个座位不等。作为国家经营的大众剧场,为了体现党的“文艺为人民服务,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大众剧场接受了一位观众的建议;将楼上的包厢全部拆除,改为散座。楼上楼下一律分为前、中、后排,根据观众生活水平和演出质量等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票价。这虽然只是形式上的小变动,但在广大观众的心目中,却深切地感到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新型剧场。这一改革,当时在剧场是存在不同意见的。有的同志从单纯的经济观点出发,认为停业进行座位改建,会使剧场收入受到很大的损失。但马彦祥等考虑到党的文艺方针,考虑到对剧场的影响所及,最后还是宁可停了将近一个月的营业,坚持把剧场的座位改建了。由于大众剧场是当时北京唯一的国营剧场,每项改革措施的付诸实现,对全市其它私营剧场都产生着重大影响,所以继大众剧场各项“改制”之后,所有其它私营剧场也都陆续仿效,逐步进行了同样的改革。

二、严格把好剧目关:在对大众剧场内部体制进行民主改革的同时,对各戏曲班社在大众剧场上演的剧目采取了如下一些错施:

甲、反对上演政府明令禁演的剧目:“改戏”是“三改”的核心,“改人、改制”正是为了保证这个目的实现。作为国营的大众剧场责无旁贷地应该反对上演政府明令禁演的剧目。1950年7月以前,大众剧场是按北平市军管会所禁演的五十五出剧目执行;7月以后,是按文化部戏曲改进委员会所公布的十二出禁演剧目执行。当时戏曲改进局对各地禁戏问题持如下态度:“戏曲问题是一个文化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戏曲改革这一文化工作联系着思想意识问题,又关系着艺人的生活问题。放任自流固然不对,而强迫命令也为不当。应在稳定艺人生活的基础上,与艺人们共同商量进行工作。对于旧剧一般地不采用明令禁演的办法,虽有少数有害无益的剧目,应与艺人共同修改,或说服他们暂停演出,为数以少为宜。主要地在于积极创作和修改工作。”因此,大众剧场对各班社上演的内容不好,但又不在明令禁演之列的剧目,就是通过与班社的经励科及主要演员讲明道理、共同商量的办法,劝他们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主动放弃不演,而绝不采取行政措施强迫他们停止演出。实践证明:对上述政策性较强问题的处理,必须谨慎掌握,不容有半点疏忽,否则就会惹麻烦。

乙、稍有疏忽,就惹出了麻烦:1950年谭富英的太平京剧社准备在大众剧场上演《珠帘寨》。当太平京剧社的“管事的“把剧目单送来时,马彦祥就对他说,《珠帘寨》这出戏写程敬思到沙陀国李克用处搬兵,目的是为了镇压黄巢起义,政治内容是反动的,虽然不在军管会明令禁演剧目之中,可是“大众”是国营剧场,未便上演这出戏。他们没表示什么异议,就另换了一个剧目。当时,马彦祥还以为这件事处理得比较顺利,却想不到,没隔几天,在北京戏曲界就传开了“大众剧场把《珠帘寨》给禁演了”的流言。这件事搞得马彦祥很被动,当他将这情况向局领导汇报以后,田汉认为,大众剧场是戏曲改进局直属的唯一的国营剧场,马又是戏改局的负责干部之一,他们的每项措施对于北京乃至全国都有很大影响,虽说大众剧场不是有意禁演《珠帘寨》,但是由于工作不够细致深入,并且以国营剧场不宜演出这类剧目为理由,这样人家会说他们是变相禁戏。为补救这一缺点,必须尽可能地向大家多做解释,不要让北京戏曲界误认为大众剧场有权禁戏。事后,马彦祥向太平京剧社有关方面做了解释;也和谭富英本人交换了意见,他认识到《珠》剧的内容有问题,表示自愿放弃这个剧目,不再演出。

丙、倡导鼓励戏曲剧团编演新戏:建国初期,“改戏”工作是在强调与艺人同审、同改、同编的前提下,首先遵照毛主席的“剔除其封建性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精华“的原则精神,进行了必要的消毒。同时还向广大戏曲班社提出大力编演新戏的号召。可是戏曲班社大都反映:上演新戏成本高,而且新戏能否叫座也无把握。针对这一情况,大众剧场为了贯彻党的方针,在与剧团的经济分配上作了新的规定:凡上演新戏的,剧场可以改变和剧团的分帐比例,甚至剧场可以不分帐;如果剧团的收入不敷开支时,剧场还可以给剧团“包底”。剧场和剧团一般惯例都是三七分帐(剧场三成,剧团七成);如演新戏就可改为二八或一九分帐;要是上座不好,剧场还可以不分帐,甚至剧团入不敷出时,剧场可以包剧团演出的全部开支。于连泉剧团在大众剧场演出新编剧目《气盖山河》,上座率很差,收入不敷开支。最后,剧场不但没有分帐,还补助了剧团几十万元人民币。但这种只从经济上补助以资鼓励排新戏的做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有叫座能力的大剧团,一般都比较保守,他们演旧戏照样能卖座,所以对排新戏就不够积极;小剧团演旧戏本来就不叫座,他们愿意尝试编演新戏,但大都水平不高,结果是演新戏也不上座。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马彦祥等摸索出一条经验;鼓励剧团编演新戏,必须对剧团进行具体帮助,要保证剧本、演出的质量,使他成为剧团的保留节目。否则,不但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观众对新戏产生不好的印象,剧团会因此丧失编演新戏的信心。

丁、净化舞台:“改戏”除了内容上的推陈出新以外,在形式上也要推陈出新。根据政务院“五五”指示精神,时一切有辱民族尊严,违反爱国主义原则的野蛮、恐怖、猥亵、奴化的恶劣表演,例如凶杀、酷刑、踩跷(小脚)、阴曹、厉鬼,以及擤鼻涕、打赤膊、刀劈面等等,都必须废止。大众剧场是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所属的国家剧场,更是责无旁贷,首先要贯彻执行这项指示。那时,马彦祥白天在局里上班,晚上几乎每天到剧场,和辅导处的同志一起看各剧团的演出。只要见到黄色低级庸俗的表演和台词,丑化劳动人民形象的表演,都一一记录下来,作为意见,向剧团提出来,希望他们注意改正。属于一般演员的,由辅导处的同志告诉经励科转告演员本人,请他注意;属于主要演员的,大都由马彦祥找机会告诉他们。对于比较熟悉的演员,往往当天夜里就用电话告知他们。所提意见,演员大都是乐于接受的,这对当时的澄清舞台形象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与经励科斗争:向各班社提出一个要求,凡在大众剧场演出的剧团,都请他们把当天的“卡子”抄送一份给剧场以便了解情况。这个要求提出来以后,使经励科惊恐万状,深怕因此暴露了他们的内幕,于是各班社经励科一齐约定,都不安排他们的剧团到大众剧场来演出,实际是联合起来封锁大众剧场。坚持斗争的结果是经励科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们并不真想放弃这个座位最多的剧场,最后不得不请人出来圆场,要求重新安排他们的班社在大众剧场演出,并同意将演出“卡子”抄送给剧场一份。至此,斗争的第一个回合大众剧场取得了胜利。

四、组建新型剧团:与励科封的斗争使马彦祥认识到,如果剧场本身不能够自力更生,则随时有被经励科挟制、垄断的可能。为此,除了戏曲改进局直属的京剧院外,大众剧场还必须自己掌握一两个阵容坚强的剧团,作为剧场的固定演出团体,同时还可以通过这样的剧团进行艺术示范,推动班社组织的民主改革。这一设想得到了戏曲改进局领导的支持,成立了新中国实验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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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1-01-14
编辑整理:马思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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